2)三十三、 雷霆行动(一)_小公务员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五是加大防控力度,严防传销深入和本地人员被骗往外地从事传销,特别是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诱骗在校学生参加传销的情况发生。六是做好解救、教育、遣返工作,促使思想转化,确保工作成效。

  根据实施方案,“雷霆行动”分为“筛网”、“收网”、“固网等系列行动。专项行动小组的前期工作任务主要是学习和摸底。学习主要是了解传销组织的特点及活动规律、活动方式;摸底主要是采取巡查摸底、线索侦查摸排、深挖扩线溯源、舆情收集研判等方式,掌握传销组织的动态,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市打传办会议结束的当天下午,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就在湖滨大酒店的一间小型会议室召开培训会议,通过讲座、专家授课以及相互交流等方式,增强专项行动组成员的工作能力。

  老丁对此次培训有浓厚的兴趣,上课时听得很认真,毕竟这是他今后工作的一部分。通过培训,老丁对所谓的“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资本运作”、“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传销组织惯用的手段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传销组织的内部框架如“五级三阶制”有了较为直观的认识。比如“资本运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变种”。传销组织者要求参加者先交纳一定数额的钱,然后由1个人发展个人,个人发展9个人……按照这种模式发展下线。但当等到支付下线“报酬”的时候,往往兑现不了,因为钱已经给传销组织上层骨干分子瓜分了。就算能兑现,只有4到5的人能挣到钱,而95的人都做了‘分母’,血本无归。

  据授课老师介绍,打击传销有“三难”:?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难,主要犯罪嫌疑人都是遥控指挥,身居异地,因此传销源头目难以发现,组织者难以抓获;调查取证难,传销的特点就是上、下线单线联系,很少越级联系,加上异地性、流动性、广泛性和传销人员的对抗性,资金流转很难取得凭证,造成认定犯罪所要求的证据链获取困难;打击处理难,按照法律规定,要追究传销头目的刑责,其必须有下线,头目和自己的下线分离,便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根据该司法解释,要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在传销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实施了组织领导行为,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0人以上,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未完待续)

  请收藏:https://m.bqgge.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