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6章 起骚_从赶山开始建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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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瓣,有些像鸭蛋形状,比小碗口小一些。

  吴猛凑过来惊呼:“不小啊,得有五百多斤。”

  “猪刚鬓!”吴昊舔舔嘴唇,遇到大家伙了!

  让大棕继续前进,这头野猪应该在林子深处距离不近,不然大棕和大青狼不会只抬头嗅,它们离猎物近会低趴随时准备出击。

  围猎里有个术语叫起骚。

  起骚有两种,一种是冷骚,二是来回骚。

  冷骚是指,头狗从风带动的空气流动中,就能嗅到猎物的气味,进而去追击猎物。

  而来回骚是头狗通过猎物留下的脚印、刮蹭草木树条留下的气味去追击猎物。

  这样的头狗遇到雨天雪天捕猎很困难。

  气味被覆盖后它们会跟丢猎物,有时还会重复跑一条路,而起冷骚的狗很少会发生这种情况。

  大棕和大青狼是两种都行,可以抬头闻味跟,也可以低头嗅脚印。

  野猪找食物有可能四处溜达遍地脚印,它不像兔子那样走回头路,脚印一多猎人找它费劲。

  而大棕快步往前走,鼻子抬的很高,根本不用看脚印就能知道猎物位置。

  这就是有猎狗的好处,少走许多弯路。

  “二哥,就一个大脚印,估计是耍单帮的大孤个子,太大了不好整!”

  吴猛一直观察脚印,看起来杂乱无章,但大小一样,明显是一头野猪。

  外兴安岭野猪平均体重在三百斤左右,这年头野猪数量多,个体大的更多。

  超过四百斤的炮卵子都不少,老爷子打到过七百多斤的大家伙,八百斤以上的炮卵子他都见过,只是数量很稀少。

  “有枪有狗遇到了必须打它。”野猪祸害庄稼还容易攻击小孩,这头猪离家太近了必须收拾。

  吴昊对自己家狗有信心,抓不住肯定能拖住。

  狗,是一个很奇特物种。

  从狼到狗,从肉食动物到杂食动物,被人类驯化以后。

  它学会了狗仗人势,却没了最初血性和野性,可它仍保留了猎食天性。

  这个时候,头狗的意义就极其重要了。

  头狗凶,一群都凶,头狗怂,怂一窝。

  只要头狗敢冲锋,这就是群疯狗,连狼群都敢正面一战。

  如果头狗跑了,帮狗个个跑得比谁都快。

  吴昊太清楚他家狗多虎了,跟棕熊干架死战不退,遇到大炮卵子绝对不会怂。

  俩人领狗穿过一小片松树林,大棕脚步变得急切,看起来离猎物近了。

  吴猛顺着脚印发现一摊黑色粪便,捡起一根小树枝,在那摊坨上捅了捅。

  丝毫不顾忌,反而嘀咕道:“野猪粪便,稀的,已经冻住了,应该是昨晚拉的。”

  二人顺脚印前行几十米来到柞树林子边,一颗人抱粗的樟子松特别显眼,上有大规模剐蹭痕迹,离地高度接近一米。

  差不多达到人的腰部,树皮翻卷,已经露出黑乎乎树干,上面挂着黄褐色松树油脂,还夹杂着许多黑毛。

  厚达接近两公分的松树皮被直接蹭掉。

  “果然是猪刚鬓!”吴昊观察完野猪蹭树的高度又看向树林。

  不仅有松树还有一些柞树,后者长得很像南方橡树,果子本地人称其为橡子。

  松子和橡子里含大量淀粉,是野猪越冬食物,这种林子里野猪最多。

  此时前方刚进林子的大棕附身呲牙,狗群突然低趴,前方松树林密集还有大石头,吴昊看不清里面有啥,必须让狗探路,呵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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