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047章 反国家分裂_宦海龙腾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047章反国家分裂

  这十几二十年来,每一年的两会,经济问题几乎都是最被关注的问题,经济事关民生、事关国防、事关政治局势……经济不仅跟民众生活水平有关,也同时是一个国家政治活动的最基本条件,经济失败必然导致政治军事全面失败。

  不过今年两会,却还有另外一件事,热度甚至超过了经济问题——那就是《反国家分裂法》的出台。

  《反国家分裂法》并不是到了两会才忽然放出来的消息,在去年年底的时候,也就是三个多月前,中央就已经开始放出风声了。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是于2004年12月26日上午召开的,会议分组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伍家安委员长参加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chéng人员指出,宝岛是华夏领土的一部分。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宝岛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近一个时期以来,“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宝岛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为了反对和遏制“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宝岛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华夏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适时的。

  常委会组chéng人员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条件已经具备。我国的宪法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提供了宪法依据。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郑南巡同志、萧飞同志、姜恩国同志有关解决宝岛问题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为制定这部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此外,法学专家和对台事务专家的研究成果,也为制定本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常委会组chéng人员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把国家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化,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有利于动员包括宝岛同胞在内的全华夏人民共同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有利于遏制“岛独”分裂势力把宝岛从华夏分裂出去的活动,有利于维护宝岛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

  常委会组chéng人员对草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草案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着反对和遏制“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了我以最大的

  请收藏:https://m.bqgge.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