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六十七章采石场中_重生之白给by毛肚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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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

  除了这个小孩之外,旁边还有好几个人。

  每个人都是这样,瘦骨嶙峋,脏兮兮的,穿着并不能蔽体的衫子,衫子上写着不同的、并不相连的序号。他们对宗锦的到来没有任何惊讶,甚至手头的事都没有停,继续开凿着那些石头,叮叮哐哐,吵得人脑仁都在嗡嗡疼。

  饶是小孩,恐怕也已经读懂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采石场,采石要做什么宗锦不知道,但看这些人的模样,和他们手足上的镣铐,恐怕没有人是自愿在这里采石的。

  他拿着手里的铁镐发怔,一六七凑到他身边,用只有他们能听见的声音说:“不想死就干活吧,秦哥养了几条大狼狗,不做活的人他都说拿去喂狗了……我教你,就是这样,顺着这个缝,把石头敲下来就好了,装到那个推车里……”

  “…………”

  他没说话,一六七便捉着他的手,用他瘦小的身躯,很是吃力地手把手教宗锦如何采石。

  “做这些有什么用?”宗锦低声问道。

  回他话的却不是一六七,而是不远处胸口写着三一的老头:“爱死找个地方撞死得了,石头你别跟他费工夫了,你干你的,小心活不够中午没得饭吃。”

  宗锦看看老头,又看看小孩担忧的脸,终是没再问什么,只是麻木地抄起铁镐,一下一下学着周围人的样子开始采石。

  接二连三的悲惨境况,让宗锦有些麻木。

  他是还活着,他心里也很清楚,即便到了这个鬼地方个,他也应该不放弃地想办法逃出去。可他的身体却不配合,提不起一点劲儿,甚至连动脑子都嫌麻烦。

  他当真是累了。

  他累得斗志全无,好像自己偷活了这么长时间,随时还回去也不算亏。

  越是累,越想念那条长廊,那个人,那碗红豆汤。

  跟着众人采石了一个上午,他零零散散从旁人的闲聊中听来了不少话——这里是雍门氏的采石场,换言之,是官家的采石场。

  这些白石被开采出来之后,就会运送到乌城的城郊,据说是雍门氏想在那里建一座宫殿,模样装潢都得比着天都城来。

  而在这里采石的,只有两种人,东廷的囚人,和贱籍。

  贱籍若是没有犯事,倒是可以像平喜那样生活;但若是犯了事,哪怕只是踩脏了有姓之人的鞋,对方硬要追究,贱籍就会被送到这里来做事。

  而无论他们采了多少石,也拿不到一文钱。

  采石场只给他们发吃的,做多少工,拿多少吃的,有上限无下限。

  头天宗锦做得极少,还不如一六七做得多;很自然的,他辛苦一天后的晚饭,只有一碗米汤。放饭时,他端着米汤站在放饭处,一点食欲也没有。人来人往的那些采石工,一个个像没看见他似的,从他身边经过时撞到他的肩膀。宗锦手一抖,那碗米汤就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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