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章:必须逃出去_舞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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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露西的身体好了一些,总算是勉强能下床走路了。我想送露西回去,但是露西拒绝了,说她打个车就回去,嘱咐我不要觉得自己能逃跑。

  她说天哥的人脉很广,我跑到任何地方天哥都能找到我。她还说每个人都有命,不管我以前是什么生活,既然到了凤凰台那就没有退路了。

  虽然我心里很不赞同露西的话,但是她为我做了那么多,我不好意思直接反驳她,所以就答应下来,送她上了出租车之后才离开。

  我不知道天哥的人脉有多广,但是他能在帕尔顿开总统套房就说明他确实有一些实力。我记得爸爸说过帕尔顿的总统套房只有vp客户可以使用,而vp客户一年的入会费就是八万元,寻常人根本就没有这么多闲钱去办张vp会员卡。

  所以我能肯定天哥很有钱,或者说背后支持他的势力很有钱。这个世界向来钱权不分家,有钱就代表有权,而当时的我没有钱也没有权,除了妥协忍让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办。

  虽然理智告诉我必须按照天哥说的做,不然我和露西都会有麻烦,但是强烈的求生欲或者说是恐惧害怕,亦或是十八年来所受过的良好教育,让我燃起了希望。

  我不相信有钱有权的人就可以无视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我父亲也不会因为无法偿还债务而选择一死了之。我没有犯法也没有伤害谁,更没有和凤凰台签订劳动合同,我有人身自由权,我是自由的,他们没有权利扣押我。

  况且我身上还有六千八百块钱,找一个一晚一百来块钱的旅馆,就够我和妈妈住一个月了,然后每天节约一点,剩下的钱也够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自认为没什么特别之处,比起那些舞女,除了舞跳得好一点身段好一点也没其他优势,所以天哥应该不会记得我。只要熬过一个月,等到天哥的新鲜劲儿过了,我就安全了,到时候也能去学校报道,过上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至于凤凰台的工作,我也不打算再去了,那里来钱确实很快,如果不是给了露西三千块钱,我那天晚上就收入了九千八,加上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月收入轻松到两万。但是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我已经理解了爸爸之前说过的话,夜总会确实不是我这样的女孩该去的地方。

  第一天上班我就遇到了意外,还被舞女打,更被天哥带走险些没了清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更可怕的事情。我可以强迫自己在夜总会赚钱,但是我无法越过心底那一道坎,无法像露西一样出卖自己的身体,而夜总会那个地方,不是你不愿意就可以不做的。就像我和露西不愿意跟着天哥走,他依然能强迫我们和他一起走一样。我害怕有一天会忍受不住他们的胁迫,害怕有一天会变成爸爸口中的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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