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27章 首功,升官_手拿名臣系统,我在古代女扮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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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这就是新种出的棉花。”

  天子让宫人抬了几个麻袋上来,小心的打开,倒出里面洁白且柔软至极的棉花,抓了一把在手里。

  里面的棉花籽已经去过了,触手温软而丝滑。

  他招呼许玥过来,可以看见皇帝已经不复年轻的脸上好似镀上了一层微光,眉眼、轮廓都变得神采飞扬。

  从中依稀可以窥见,那个可以在边关渴饮雪水,饿餐野兽,也能如飓风一般当机立断回到京城稳定朝纲的天之骄子风采。

  年华留不住,然壮志依旧凌云。

  许玥扬起了一抹笑,认真的听陛下欢喜的诉说

  “……只收了三分地,棉花就装了好几袋子,称了一下起码有一百二十斤。”

  三分地就收了一百二十斤,一亩地起码能收四百斤棉花。

  节省一点,只要一斤半棉花,就足够做一件极暖和的棉袄,让一个成年人无惧寒冬,没有冻死之忧。

  天子也在计算,越急越算的不好,也就不为难自己了,转身看向许爱卿,下一瞬就得到了答案

  “陛下容禀,一亩地的棉花出产足以让二百六十个人穿上棉衣!”

  咕咚。

  天子咽下了一口口水。

  …………

  推行棉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那日,天子让宫人将一半棉花做成简单的冬衣,外面的料子就是最便宜的麻布,中间塞进棉花,鼓鼓囊囊的。

  百姓贫困的时候,也会用芦苇、干草等塞进衣服里保暖,颇有相似之处。

  一半棉花留了下来。

  当然,他忘不了此事的大功臣,赏了金银锦缎、茶叶、摆设等东西,最得许玥喜爱的是进贡的蜜橘,一个个有成年男子拳头一般大。

  圆滚滚、金灿灿,皮薄肉厚。

  许玥谢恩的语气不免带上了些许雀跃,天子哈哈一笑,摆手

  “这些小玩意儿不算什么,怎能酬你之功一二,等在朝上正式把棉花摆出来,许爱卿稍待一待。”

  明白了,大好处还在后面。

  年少的起居郎微含笑,对她的陛下道

  “微臣一向最有耐心。”

  棉花种了出来只是第一步,还要实验什么地方适合种植,需要向百姓推广棉花这种不太常见的作物。

  除此之外,棉花如何纺织,如何减少成本等等,都是一项大工程。

  她能做的已经做完,剩下的自然要交给朝中其他大臣——也是分一杯羹的意思,总不能自己吃肉,汤也不给人剩吧。

  翌日早朝。

  刚吵完一架,大家默认要中场休息一会儿,天子就放了一个大招!

  什么?

  亩产四百多斤的棉花,一斤棉塞进麻布里就可以保暖如皮毛裘衣一般。

  这好棉花还更容易织成棉布?

  在这朝上的都是人精,稍微一思考,就明白这种棉花的出现,会带给大周多大的好处。

  衣食住行,是人生存的四大事。

  关于衣这一部分,在夏日还好,大不了不穿嘛,还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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