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47章 不可复制_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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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观察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可是她很喜欢他的亲吻,吮吸的声音让她想起了吃黑胡椒小顽童,尝在嘴里都是草莓奶油的味道,这道饭后甜点比真正的巧克力蛋糕味道还好。

  “我让你暖和起来了?”

  他喘着粗气说,就像跑了很远的路,兜了好多圈子。

  她想对他说她不只是暖和起来了,她从脚尖开始融化,就像遇到了暖阳的雪。

  魔法要练习才会熟悉,其他事也是一样,她勾住了他的脖子,像喝了酒一样昏昏沉沉地说“抱我回去。”

  于是他将手穿过她的膝盖,将她给抱了起来,随着他一挥舞魔杖,那些变出来的桌椅又恢复了原样,桌上没吃完的食物被小精灵给收了起来。

  人类的食物它们是不会吃的,纵使它们在人眼里非常可口,它们的食物是一种看起来一点都不好吃的糊状物,不明就里的人一定以为它们是被虐待了,放着好吃的不吃,却去吃那么糟糕的东西。

  人类的味觉和精灵的味觉不同,比如芙蓉就觉得霍格沃兹的菜太油腻了。

  负责替小精灵尝菜的波莫娜习惯了油腻,每个人的口味不同,西里斯布莱克代表时下绝大多数女人喜欢的俊美,而她则喜欢雄壮的肌肉,聪明的头脑,以及贵族的矜持冷漠和谨慎小心的生活方式。

  那身黑衣在她看来一点都不邪恶,在没人照顾前他确实太粗糙了。她给他织了一条斯莱特林的绿围巾,结果被他无情变成了黑色,后来她改变了方法。那是她从男巫杂志上看到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男性摆脱了法式男装繁琐华丽的特点,开始表现男子的绅士气派,并吸取军服的优点,向简洁、整齐方向发展,男子的衣着均以灰暗色调为主,白色衬衫、黑色外套和长裤,带有格子和条纹图案的男装是不严肃的,被看作流浪汉或骗子的打扮。

  在他扣到喉头的纽扣地下藏着丝绸领结,那种昂贵的织物摸起来手感柔软细腻,要脱掉外套才看得见,它非常华丽,不是那个贫民窟的小子穿得起的。

  他小时候住的那个蜘蛛尾巷的房子就像是维多利亚时期工人阶级住的,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河对岸那一排烟囱。

  她想象不出那张和托比亚斯内普长得那么相像的人跟麻瓜工人一样戴着午餐,抽着廉价香烟上班的样子,那种活法就像是在浪费时间和生命,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她喜欢间谍,007虽然有趣,不过他英俊耀眼了,那个长了鹰钩鼻的地狱犬之所以显眼是因为他的步伐和气势,他一出现欢乐气氛就会变成沉默,每个人都不禁跟着他严肃起来。

  她被那个不好惹的家伙紧紧抱着,紧到她没法呼吸,魔药的气味不那么好闻,约会时他会撒点古龙,每次走的时候就像被盛情款待,吃饱喝足的样子,大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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