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055章 adamas(八)_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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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算不错,但那不是重点,曼兮帕蓄仪式被应用的地方很多,奴隶和牲口交易也一样可以,区别只在于它们是物权交接,而她是父权和夫权的交接。

  在引入了希腊制度后,共和国初期的罗马人会在公民大会上宣读自己的遗嘱,这样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这样一来就将私法公法化了。

  曼兮帕蓄仪式也能让渡,但是一次只能让渡一样物品,比如她这个新娘。而遗产往往有一大堆,于是人们在仪式上会带上一个“附录”,通过它可以遗赠物品、解放奴隶,那个付给了继承人10个金币获得自由的奴隶就是不知道这个附录存在,在附录中他得到了无条件的自由。

  和会前遗嘱相比,曼兮帕蓄式继承不需要那么多见证人,立遗嘱人也不希望自己奄奄一息的样子出现在公众面前。

  不过这时的曼兮帕蓄式遗嘱还属于口头遗嘱,要加入十二铜表法后才成为正式的市民法存在。据说在平民出走前,也经历了瘟疫,为此贵族不得不妥协。

  也在此时,大祭司团取代了占卜官,成为了法律的解释者。

  十二铜表法中规定了两种遗赠方式,即物权遗赠和债权遗赠,假如遗嘱上说某个东西属于某人,那不一定属于他,需要通过继承了债权遗赠的继承人,或者是信托人,将物品移交给受赠人,当然他不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拿他没有办法,在奥古斯都立法保护信托制度之前,这是靠义务和诚信来维持的。

  继承了债权的继承人如果把东西都给了,他拿什么来还立遗嘱人留下的债呢?

  绝大多人都是希望通过遗嘱继承增加自己的财产,如果倒亏钱就不继承了。

  屋大维是凯撒的养子,谁也没有估计到凯撒会死得那么突然,反正整个罗马都懵了。

  铜表法规定了宗亲具有法定继承权,不过在王政时代,为了避免没有继承人的情况发生,允许通过“收养”的方式来获得继承人,但收养是个复杂的流程,首先要孩子的生父放弃父权,孩子成为自权人。

  凯撒有自己的孩子,虽然合法妻子没有给他生,但他的私生子却有,例如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生的那个叫凯撒里昂的孩子。

  不知什么时候起,人们觉得曼兮帕蓄式遗嘱也是不妥当的,人们将遗嘱写在信封里,用封蜡封印,交给公正的人保管,凯撒的遗嘱便是保存在维斯塔贞女手中的。

  原则上人们要确保曼兮帕蓄仪式的有效性,比如五个见证人都必须是成年罗马市民,未成年人不能算。然而就算不执行,物权受赠人也会在一年后获得所有权,这种“继承时效取得”制是与曼兮帕蓄仪式一并出现的,即便丈夫没有和妻子举行刚才的仪式,一年期满后也会取得夫权。

  屋大维当时在高卢平叛,如果有什么事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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