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840章 已成氣候_權術之王(一號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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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南死後,他集團被鄭美莉接手了?關於這一點,孫博最近可是沒傳來消息,張旖嫙那邊也沒提到女兒於嵐繼承於南在集團內股份的事情,心裏這麽想,卻沒向方青雲確認。

  方青雲繼續介紹道:“這位鄭總不僅有錢,還人脈通天,據王丹說,她認識省裏幾個重要部門的高官,在市裏還和市長於和平關係通達,是個手眼通天的人物。”說到這,壓低聲音,神秘兮兮的道:“說實話,她給的三億首付款確實不多,隻比蔣總的兩點五個億多了幾千萬,能叫多嗎?但我主要考慮的是她和於市長認識,你想想,朝陽已經不在青陽了,以後很可能就是於市長的天下了,我們作為朝陽的親信,早晚會被他換下,現在既然有鄭總這麽一個橋梁,咱們當然要借過一下,借著她收購景區,和於市長搭上線,也就不用擔心前程了,你說是不是?真正讓我們決定接受她的原因在這兒呐!”

  李睿目光有些憐憫的看著他,算是又看到了他不為人知的另外一麵,宋朝陽在任的時候,他表現得忠誠熱切,可宋朝陽這剛走,他馬上就要改換門庭投到於和平門下,這份見風使舵、趨炎附勢的心思真是令人大開眼界,唉,以前怎麽沒發現他竟然是這樣的人呢?不過站到他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他又沒有做錯,畢竟“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是自私自利的動物,遇事不為自己考慮還能為誰考慮?歎道:“這個鄭總好精明啊,自己不出收購方案,直接拿蔣總的收購案就用上了,蔣總是不是可以告她侵權?”

  方青雲當他在開玩笑,擺了擺手,道:“大家都不說,蔣總又怎麽會知道?再說了,就算她知道了又怎樣,還真能跟鄭總打官司?為個收購案打官司,不值當的。而且鄭總也沒完全抄襲蔣總的收購案,好多關鍵數字不一樣,比如首付款不一樣,收購金額也不一樣……”

  李睿眉頭一凝,問道:“收購金額也不一樣?怎麽說的?”

  方青雲解釋道:“收購金額改成了十個億。”

  李睿大吃一驚,無比憤惱,差點沒站起來,不忿的叫道:“什麽?十個億?才十個億?!十個億就想收購三十年?這……這比起蔣總的收購案簡直太不厚道了,何止是不厚道,根本就是欺負人!蔣總二十個億三十年,平均每年近七千萬的上繳;鄭總的十個億三十年,平均每年才三千三百萬的上繳,相差整一倍呀!”

  方青雲苦著臉拍拍他肩頭,道:“別激動,別激動嘛。是差了一倍,但咱們不是要看於市長的麵子嘛。”

  李睿幾乎都要爆粗口了,“看於市長的麵子管個蛋用?”,但還是硬生生壓製住火氣,道:“看於市長麵子也沒用。別怪我說實話,你到底不是於市長自己人,哪怕現在站過去,他也永遠不會拿你當自己人看待,而一旦你促成了鄭總的收購案,縣裏虧本賺吆喝,因此帶來財政收入與gdp的下降,反而會給他找到借口針對你,你好好想一想。”心裏還有句話沒有說出來,“於和平可接替不了市委書記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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