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百六十一章:合伙作案_嫁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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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蹊呢,这才多少日子,两个人就变了似的。

  林蘅脸上一热,捂着脸:“可了不得,真是长大了。古人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咱们两个成天在一处,我倒没觉出来,我们温三姑娘长大了,活的通透了,倒是我,竟比从前痴多了。”

  温桃蹊知她打趣,噗嗤笑出声来,又叫了连翘,把装好的信递过去,要她拿去绑在温长玄留下的信鸽腿上,这会儿就放出去,余下的又拉着林蘅东拉西扯的,到院子里逛了一阵,才不多提别的话。

  陆景明那里今日到府衙,一进门,便觉得不大对劲。

  前几日他也来,但为着时辰早,四下里都安安静静的。

  今儿府衙前厅人便多了起来,他一进门,跟着人下了台阶,往里走,远远地望去,那身穿官袍,端坐高堂之上的,不是韩齐之,还能有哪个?

  这是要升堂?

  陆景明心下一沉,暗道不好。

  可他没人可问,也没话可问。

  好在是谢喻白的书信,他每回来,都随身带着的。

  真要有什么,至少能暂且保他周全。

  而且林月泉的铺子库房里,明礼办事一向效率极高,昨儿后半夜,那玉佩就已经丢了进去。

  今日便是韩齐之要当堂拿他,他也自有说法。

  陆景明脑子飞快的转,脚步却显得沉重。

  等上了堂,他只好行跪拜的礼,挺直了腰杆,跪在堂下。

  其实韩齐之与他见了几面,交谈过几回,对他的印象也不错的。

  跟林月泉比起来,在韩齐之的眼里,他才更像是君子,大户人家,精心教养过的孩子,出门在外,举止端庄,进退有度,接人待物,都很有自己的一套章法,甚是有礼。

  自然了,经商的人嘛,总逃不开钻营二字,但有些人,就是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的气度,叫人觉得舒服,惬意。

  韩齐之正经还挺喜欢他的。

  看他那么直挺挺的跪着,面上一派坦然,韩齐之摆了摆手:“起来吧。”

  又给旁边儿人递眼色,那衙役倒懂事儿,很快去搬了张凳子来,侧着放在一边儿。

  陆景明看看韩齐之,看看那张凳子,选择过去坐下:“这是大人第一回把我叫到正堂来问话。”

  “这有几天了,本官还是挺喜欢你这个人的。”韩齐之挑眉看他,“你和林掌柜,是少时相识,关系匪浅,彼时也是情同手足的,听林掌柜说,他到歙州前,也曾与你书信往来,初到歙州时,也是住在你府上,那本官就很好奇,你昔年好友,如今家大业大,凭着自己一双手,挣出如今这份儿家业,你不替他高兴吗?”

  陆景明面不改色:“替他高兴,这话,前日大人就问过,今日怎的又问?”

  “是啊,你既替他高兴,又为什么要在他的香料里动手脚,要毁了他的生意呢?”

  韩齐之语气冷然,面色也肃起来。

  陆景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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