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一十七章 未雨绸缪好商议_推棺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终于还是顺利完成了任务!

  回到住处之后,所有人都有些雀跃,李秘却有些心神不宁,只是一个人在思考着甚么。

  过得许久,他才走出门去,来到了项穆和姜太一这边来。

  李秘比赢了石崇圣,给他们赚了偌大的脸面,项穆和姜太一自是喜不自禁的,尤其李秘画的潘洛斯阶梯,便是项穆这种性子,也难免要沉浸其中而不可自拔。

  直到此时,那幅诡异的阶梯图,仍旧在他的脑子里挥之不去呢。

  然而李秘却朝二老说道:“二位老哥哥,有件事想与你们打个商量,也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项穆最欣赏的便是李秘这种气度,分明有着高调的资本,却又处处保持谦逊,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李秘适才赢了石崇圣,眼下又征询他们的意见,这也让项穆和姜太一感到非常的舒心。

  李秘毕竟是当了不短时间的捕快,又与宋知微等人时常走动,对大明律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然了,若是寻常捕快,也只是负责一些押送或者收粮之类的事情,是无法接触到律法的,不过李秘志不在此,处处留心,自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对于盗墓贼的惩罚,历朝历代都不可谓不严苛,西汉的时候,盗墓跟杀人一样,都是要被处于极刑,而当时的极刑是磔。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呢?

  所谓磔刑,跟凌迟差不多,是一种割肉离骨,斩断肢体,最后割喉的酷刑!

  便是刑罚比较宽容的唐朝,对盗墓者也是深恶痛绝,明令盗墓者遇大赦而不减不免。

  至于大明朝,对盗墓贼也有明确而详细的界定,但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见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冢先穿陷或未殡埋,而盗尸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开棺椁见尸者,亦绞!

  盗取器物砖石者,计赃,凡盗论,免刺;若卑幼发尊长坟冢者,同凡人论;开棺椁见尸者,斩;若弃尸卖坟地者,罪亦如之。买地人如知情,各杖八十,追价入官,地归同宗亲属,不知者不坐。若尊长发卑幼坟冢,开棺椁见尸者,缌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递减一等。发子孙坟冢、开棺椁见尸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礼迁葬者,不犯法。若残毁他人死尸、弃尸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这种种条例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只要开棺椁见尸者,那都是必死无疑的!

  可甄宓只是进入墓葬,并没有见到棺椁,在内室见到那个疑似陆逊的尸骨,却又已经灰飞烟灭,没了证据。

  认真计较起来,若将甄宓拿去法办,最多也只是盗取器物砖石,计赃,按盗窃来惩处,以甄宓和群英会的本事,将甄宓拿回官府,无异于今天抓,明天就放,这又有何意义?

  所以李秘思来想去,终究还

  请收藏:https://m.bqgge.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