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84章 宗教场所政策_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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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很大。新建寺院、道观,中央财政一分钱不给,也不允许地方财政予以投资,全靠宗教界自筹,原则上也不予审批。

  这都是政策,陈观听的非常认真,一字一句都记到了笔记本上。

  具体到五龙峪旅游开发公司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项目,薛亦飞说,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项目不能以五龙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申报,按国家宗教政策,必须由宗教团体申报,或者是以大云寺重建委员会这样的组织名义申报。根据现行政策,重建大云寺项目,因为属于古寺重建,审批程序明水县政府先审批,然后报市政府审批,然后报省政府审批,并向国家宗教局备案。这样,获批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还有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拨款的可能。

  奉建大佛立像属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建大型露天宗教塑像,是新建宗教活动场所项目,必须经过省市县层层审批后,报国家宗教局审批。按政策规定,不可能争取到一分钱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而且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佛教在该地区有悠久传播历史,信教者众多;二是当地信众有强烈要求,并征得当地居民同意;三是拟建造的大佛立像符合佛教教义;四是有必要的建设资金;五是符合有关建设规划要求。

  实际上,九十年代的政策非常宽松,要是再往后5年,建设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就要很严格了,政策也更严密。

  讲完政策,薛亦飞就说:“沈书记、于市长、各位领导:整个水泉地区没有一座寺庙,不利于维护宗教信仰自由,也不便于佛教徒开展活动。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可以填补水泉没有寺庙的空白。特别是大云寺史有明载,能够见证大唐文化,历史悠久,应该抓住机遇,尽快重建。奉建大佛立像,必然会成为我市乃至全省的宗教文化标志性景观,意义重大。我们宗教局向市委、市政府表态,全力以赴配合明水县做工作,争取尽快得到国家局、省局批准!”

  沈全笑着说:“薛局长的积极性很高,决心也很大。我问你个问题,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都需要由宗教团体申报,我们没有佛教协会,也没有有名气的佛教大师,怎么办?就算是搞个大云寺筹建委员会,里面也得有大德高僧主持,不然的话硬条件就不符合要求。我提个思路,你们琢磨琢磨。那就是我们能不能把搞中原大佛的高僧请来,让他们参与我们的工作,就把我们的大佛立像建成中原大佛。这样,我们有了大德高僧参与的佛教机构,也可以避免不同地市重复投资,一举两得么!”

  这是个好主意!

  陈观听得两眼放光,他本来就想着要请大德高僧来主持大云寺呢,没想到沈书记也是这想法,而且比他想的更全面、更透彻!

  看来,前天给沈书记汇报后,他一直在研究此事呢!

  薛亦飞回答说是如果能这样做最好,可以减少项目审批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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